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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善停車位

  1. 為落實性別友善校園建立性別平等之學習與工作環境,本校設置「友善停車位」,提供懷孕之教職員工生使用。
  2. 懷孕有申請貼心車證需求者,請填妥申請書,持媽媽手冊等證明文件,向本校駐衛警察隊提出申請,審核通過後,由駐警隊核發。
  3. 本校友善停車位設置於申請人工作或修課地點之鄰近車位,友善車位標示牌文字為:「懷孕婦女親善車位」,標示牌中會註明申請人之車牌號碼。
  4. 車證之有效期限:懷孕者至分娩日止。車證失效(預產期後 2 週)後,需繳回駐警隊。

詳情請見本校駐警隊網頁:https://ga.ntou.edu.tw/p/406-1015-44928,r1070.php?Lang=zh-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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